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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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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目標呼應校辦學理念及校教育目標,以培育具備社會所需且被服務對象所信任之基層稱職護理人員為教育目標。
為清楚連貫課程與教學目的及畢業生之護理專業核心能力,並實際達成科教育目標,本科經多次相關會議研商討論後,調整並修正能力指標,115學年度起調整為六大專業核心能力,並以階層方式設計出階段性教學目標。 學生所應具備的專業核心能力如下: 1. 健康科學知識 2. 護理實務知能 3. 溝通與團隊合作 4. 推理與批判性思考 5. 專業素養 6. 終身自主學習
依畢業生應具備的能力訂定專業核心能力指標,藉以檢視畢業生所具備的能力與課程之連貫性,包括:
1-1 運用生物醫學知識,執行專業護理照護 1-2 整合群體健康知識,進行評估與照護決策 2-1 整合護理知能與技術,提供個別化照護 2-2 運用資訊科技與實證,以提高照護品質安全 3-1 建立治療性溝通關係及促進共同照護決策 3-2 進行跨專業溝通協調以達成照護目標 4-1 系統分析健康資料,並建立照護優先順序 4-2 運用理論與科學方法,以支持臨床判斷 5-1 展現關愛尊重行為、維護個案權益自主 5-2 遵循倫理規範並承擔專業照護責任 6-1 主動檢視學習需求,並持續精進專業能力 6-2 善用數位科技工具,以促進終身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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