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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作息及接送幼兒時注意事項
(一)幼兒每天入所時間為7:30至8:30,放學時間為17:00至18:00。
(二)延托時間為18:00至18:30(每30分鐘斟收逾時費50元,不滿30分鐘,以30分計算)。
(三)請您盡量準時接送幼兒上下學,協助養成幼兒不遲到、不早退的習慣。 二、幼兒服裝 (一)請幼兒穿著簡單、舒適、便於活動的衣服、鞋襪,使幼兒易於穿脫。 (二)請為幼兒準備一整套之換洗衣服,以便不時之需,老師可為幼兒更換。 (三)請自備薄被及鋪墊寢具組,並於每兩週讓幼兒帶回清洗。 (四)請在幼兒的衣物上寫上(繡上)姓名,以易於辨識。若有任何物品、衣物未帶回家或遺失,請指導他帶回家,養成幼兒對自己物品負責的習慣。 三、幼兒健康保健及請假事宜 (一)您若發現幼兒有不適狀況,請務必讓他留在家中休息,並妥善照料,請勿讓他來所,以免傳染給別的幼兒請參閱幼兒疾病及傳染病防治辦法。 (二)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上學,請分藥裝置 (勿整份藥攜至所中) 並填寫餵藥單,以便老師正確餵藥。 (三)幼兒對某些食物或藥物過敏時,請事先告知老師。 (四)若幼兒在所有臨時病症,除了護士會妥善照顧處理外,必要時將通知您帶回家看診休息。 (五)若幼兒在所發生嚴重的意外事件,我們將依循您簽署之就醫意願協助就醫,並儘快通知您。 (六)幼兒因病或因事請假時,請於早上九時前打電話請假。 四、親師配合事項 (一)對於所方所發之通知單,請您隨時留意並詳細查閱。 (二)當您接到親職座談、或其他活動之通知單時,請您踴躍出席。 (三)請勿讓幼兒帶零用錢或貴重、危險、具傷害性、攻擊性的玩具到所。 (四)若幼兒將所內玩具或物品帶回家,請您輔導他歸還。 (五)幼兒帶回家之任何作品請予以珍惜並鼓勵,不取笑或漠視,並避免家人的批評。 (六)讓孩子養成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的習慣。 (七)聯絡電話或住址如有變更,請告知所方以便於聯絡。 (八)請勿在孩子面前批評園所、老師或幼兒,有問題請直接告訴老師或與所方聯繫。 (九)如果您想和老師討論有關幼兒問題,請利用上午八時至九時之間或中午十二時至一時與五時之後,主動與老師聯繫。 (十)幼兒開學時請為其準備牙刷、漱口杯、抽取式面紙,且叮嚀幼兒每天攜帶水壺、餐具入所。 五、配合學校門禁管理事項 為維護幼童校區安全及防患意外事件發生,本所將加強門禁管理,下列措施敬請家長配合: (一)放學接回幼兒請向校門口警衛出示「家長接送證」。 (二)教學時間請勿與老師洽談,若臨時送物品到所,請轉交行政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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