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111學年第2學期編制內助理教授級以上師資結構人數
【相關檔案】附件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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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二、預定起聘日:112 年 8 月 1 日或 113 年 2 月 1 日(視作業時程而定) 三、資格條件: (一)資格:具國內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可英語授課者(參閱「繳交證件」 第四點)。 (二)學術專長:西方戲劇史、西方戲劇理論及當代劇場之專長為優先,可教授劇 本創作者為佳。 四、工作內容:教授西方戲劇及戲劇史相關課程、擔任指導老師及導師、有義務配 合系務與依學校規定兼任相關行政工作。
【相關網址】徵才內容下載
【相關檔案】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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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經本部於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
【相關網址】「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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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敬請將紙本推薦資料於112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校秘書室公關宣傳組(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信封請註明「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並請一併寄送電子檔(word檔)至電子信箱:peiyao@ndhu.edu.tw,郵件主旨請以「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姓名」為題。
【相關網址】辦法、推薦表自秘書室表單網頁內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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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本校第十四屆傑出校友暨第六屆榮譽校友候選人推薦事宜,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止(以郵戳為憑),敬請各機關團體踴躍推舉優秀人才。
推薦人(或單位)於繳交推薦表時,請併附二吋半身照片一張;嗣後於確認推薦者當選後,再由當選人所屬系所通知補齊傑出事蹟佐證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業務承辦單位。
相關附件檔請逕至本校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室網站下載(點選方式: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室/表單下載/校友業務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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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符合推薦資格者,得經(一)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二)本校校友會推薦(三)本校各科通過推薦(四)本校教職員3人以上連署推薦(五)畢業校友3人以上連署推薦(六)本校現任校長推薦。經本校「青年傑出校友暨傑出校友」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核,表揚名額由委員會議決之。
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推薦表請郵寄繳交或將紙本掃描電子檔傳送至sheu@hlvs.ylc.edu.tw許主任信箱。
【相關網址】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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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本(112)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至3月24日截止,遴選辦法與推薦表如附件,相關表件請於截止前電郵:(txuo@mail.sju.edu.tw)回復,俾利後續作業。
【相關檔案】辦法(pdf) 推薦單(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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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6條第5款規定解釋令
【相關檔案】解釋令(pdf) 符合申請五加二產業認定原則及應備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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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業於111年12月23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10522392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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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終生教育奉獻獎
(一)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每年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獎勵:獲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被推薦者資格:
1.曾任或現任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年資 35 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終生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典範教師獎
(一)獲獎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二)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遴選組別:共六組,分別為大專院校組、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
組、國民小學組、特殊教育組、幼兒園組。
(四)遴選對象:現任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擔任 15 年以上之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園長、教保員(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五)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
1. 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 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 三年內(2020 年至 2022 年)已獲「師鐸獎」、「全國 Super 教師獎」或「校長領導卓越獎」者其中一項者,暫不受理推薦,以免重複受獎。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五)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局掛號、快捷或超商宅配等方式郵寄紙本至主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址:11087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10 樓
收 件 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電子郵件:purelandshw02@gmail.com
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
【相關檔案】遴選辦法、表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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