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一、透過徵選優良環境教育繪本,鼓勵民眾發掘新北市在地環境議題為故事背景進行創作,以提升本市民眾環境素養,啟發珍惜家鄉土地的心,並能化為行動,以達到共同維護環境永續之目的。
二、本活動徵件時間自110年5月3日(星期一)至110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需完成書面資料寄送,檢附本活動簡章1份(附件),相關資訊請參閱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如有任何報名問題,請洽本局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9532111分機4109。
【相關檔案】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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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依金門縣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辦理。
二、請貴單位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社區參與等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成員。
三、「金門縣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及「金門縣環境教育審議會委員推薦表」,電子檔可至本縣環境保護局網站公告處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kepb.kinmen.gov.tw)。
四、請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著作、資歷、績優或獲獎等證明文件,著作部分影印封面即可。)各1份送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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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依據該署110年2月20日環署授訓字第1101000634號辦理。
二、本案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20日止受理推薦及報名,資格為具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實際從事環境教育推展經驗2年以上且表現優良,有意願擔任講師,協助環境及環保教育推廣者。
三、本案採單位或個人推薦報名,詳細活動訊息及簡章,請參閱活動網站(https://bit.ly/3jrt0iv),相關活動諮詢請洽環境友善種子有限公司關小姐,電話:(02)23680603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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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依據「新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要點」第4點辦理。
二、依據上開遴選要點第2點,環評專家學者委員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現任北部地區(限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教授或副教授。
(二)曾任北部地區(限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各機關環評審查會委員,滿二年以上者。
(三)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工作研究員,滿三年以上者。
(四)其他具特殊專長,經本府認定者。
三、為符合性別平等政策,建請貴單位推薦男、女性委員各1名。
四、隨函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要點(含推薦表)」1份,電子檔可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s://www.epd.ntpc.gov.tw/)-低碳永續/環教-環境影響評估-檔案下載-申請表暨相關表單下載。
五、本屆委員任期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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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於109年10月30日以環署化字第1098000557號公告訂定「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將一氧化二氮(笑氣)列為首波關注物,有關其記錄、申報等事項,應依本部109年7月3日與該署會銜修正發布之「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逐月填寫運作紀錄表、每年1月31日前申報前一年運作紀錄。
二、本部所建置之「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已與該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完成介接串聯,爰學術機構進行年度申報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可透過本系統進行申報作業。
三、倘貴校(館)運作有笑氣,請依規定於110年1月31日前申報109年運作紀錄,若無笑氣則毋須申報。另貴校(館)若曾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申報過109年10月、11月、12月運作紀錄,請於本部系統查詢確認(進入「檢視關注物已申報清單」,點選詳查/修改/刪除)。
四、檢附本部製作「關注化學物質申報操作說明」1份,以協助學校、館所依規定辦理關注化學物質申報作業。
五、如有申報相關問題,可洽本部委辦團隊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話:(03)591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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