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溢繳退費於11月20日已辦理退費至同學提供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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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為防止本校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保障從業教職員工之安全與健康,維護所有設備之完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特訂定本守則並遵守之。
【相關檔案】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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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本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以協助學校執行職安法規定3小時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本部業已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提供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種子師資,以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目標。
二、依據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之注意事項5: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請貴校提醒取得107年核發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依旨揭流程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三、旨揭流程亦同步公告於本部「學校安全衛生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種子師資文件」。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話:03-2654909。
【相關網址】學校安全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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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另同條第3項並規定:「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合先敘明。
二、為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及維護校園學童健康,該府特劃設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道路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如下:
(一)管制範圍:東華附小周邊道路,包括民權九街、永安街、永安街102巷、民權八街、中美三街。
(二)管制措施:出場滿5年(含)以上逾期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之燃油機車,全時段禁止進入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
三、旨揭空氣品質維護區之劃設範圍、管制措施,惠請協助張貼周知或轉知所屬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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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為鼓勵新北市轄境內熱心推動環境教育事務,且績效顯著者,予以表揚,112年度新北市環境教育獎報名期間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敬請貴單位踴躍報名並鼓勵所屬報名。
二、依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本市各獎勵項目特優獎將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參加國家環境教育獎複審。
三、為使各界報名資料填寫順利,112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於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511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辦理說明會,說明評審重點及報名資料填寫方式,欲參加說明會者請於3月17日前至本局官方網站活動報名專區填寫報名資料(https://www.epd.ntpc.gov.tw/epdfrontdesk/page_activity)。
四、112年新北市環境教育獎獎勵計畫、報名表、填表說明、評審項目及報名檢核表等相關資料歡迎至本局官方網站-低碳永續/環教-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獎專區下載使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112年新北市環境教育計畫團隊黃先生,電話:(04)2229-6229分機26,電子郵件:dlntp20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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