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學費補助(限五專一至三年級)
Q: |
申請資格為何? |
A: |
依專科學校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學生,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但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重讀同一教育階段者,不適用之。」 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私立五專一至三年級之日間部且經核定學籍在案之學生。原學期已領過補助或減免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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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如何申請? |
A: |
每學期之學費繳費單均逕予扣減,每學期開學日統一填具「免費費申請單」及「財稅查調結果與特殊身分電子查驗結果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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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而離校者,學費補助為何? |
A: |
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六條規定: (一)學生於註冊後開學日前離校:全數退還。 (二)學生於開學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時離校:退還三分之二。 (三)學生於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時離校:退還 三分之一。 (四)學生於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時離校: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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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具有其他減免或補助身分應如何? |
A: |
應擇優擇一申請。 與下列各項不得重複請領: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法務部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補助 J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臺北市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文化部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 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退輔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退輔會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 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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