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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務公告
  • 全人教育中心
  • 114-2 新店校區 國際英檢團考報名資訊...
  • 2025/12/17
  • 2026/3/30
  • 【公告內容】

  • 報名期間: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8日止(逾期不受理) 其餘詳如附件。

  • 【相關檔案】

  • 附件 1(pdf)

  • 校務公告
  • 全人教育中心
  • 新店校區 英文畢業認證考試公告...
  • 2025/12/17
  • 2026/1/31
  • 【公告內容】

  • 詳如附件

  • 【相關檔案】

  • 附件 1(pdf)

  • 校務公告
  • 全人教育中心
  • 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影像畢業製作孵育計畫」徵選活動...
  • 2025/12/02
  • 2026/1/31
  • 【公告內容】

  • 一、 依客家委員會114年11月26日客會傳字第1146800648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二、 客家委員會為協(補)助學生結合客家題材進行畢業創作影像,特辦理旨揭活動,參賽對象為高中(職)以上畢業製作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報名期限自115年6月1日至20日止。 三、 旨揭活動可自訂與客家相關主題創作,將選出10件優秀作品,每件獲得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輔導金,成品優異者另額外提供首獎獎金20萬元、優選10萬元、佳作5萬元及客語表現評審團特別獎15萬元,總獎金共計565萬元,活動簡章、相關報名及比賽事宜詳見客家委員會官網(https://pse.is/8cqv6c),倘有相關疑義請洽客家委員會簡琬真小姐(電話:02-89956988#318)。

  • 校務公告
  • 全人教育中心
  • 114學年度第1學期 Lights, Camera, ...
  • 2025/11/14
  • 2026/1/31
  • 【公告內容】

  • 詳如附件。

  • 【相關檔案】

  • 得獎公告(pdf)

  • 校務公告
  • 環安組
  • 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
  • 2025/10/01
  • 2030/10/01
  • 【公告內容】

  • 本校為保障所有教職員工及工作者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校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校教職員工同仁間或校外人士對本校員工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

  • 【相關檔案】

  • 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pdf)

  • 校務公告
  • 教務組
  • 【宜蘭校區】五專部113-2學期期末考考試時間表,敬請...
  • 2025/06/04
  • 2026/6/4
  • 【公告內容】

  • 公告【宜蘭校區】五專部113-2學期期末考考試時間表,敬請各位師生參閱。

  • 【相關檔案】

  • 附件 1(pdf)

  • 校務公告
  • 會計室
  • 【113預算關帳】 113學年度預算動支及核銷通知。6...
  • 2025/05/28
  • 2026/12/31
  • 【公告內容】

  • 113學年度預算動支及核銷通知。
    114年6月27日(五)關閉學校經費預算
    114年7月22日(二)前請送出紙本核銷
    *提醒宜蘭校區同仁
    鑒於關帳時間在暑假期間,煩請同仁們務必留意關帳時間、零用金、及核銷紙本回新店時程,感謝大家!!

  • 【相關檔案】

  • 附件 1(pptx)

  • 校務公告
  • 口腔衛生與健康照護科
  • 耕莘專校 口腔衛生與健康照護科 在職二專招生中...
  • 2025/05/16
  • 2030/12/31
  • 【公告內容】

  • 口腔衛生與健康照護科 在職二專招生中!
    上課時間為 週五下午13:00~21:30及週六上午08:20~下午17:05,
    實習時間為 一年級上學期,有興趣歡迎來電詢問

  • 【相關檔案】

  • 招生簡章參考(pdf)

  • 校務公告
  • 口腔衛生與健康照護科
  • 狂賀!! 口腔衛生與健康照護科通過114年教育部學海築...
  • 2025/05/16
  • 2030/12/31
  • 【公告內容】

  • 本科申請教育部114年學海築夢計畫獲通過,將於115年暑假招募獲選同學前往日本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海外實習。

  • 校務公告
  • 環安組
  • 教職員工安全衛生義務與責任...
  • 2025/04/02
  • 2030/04/02
  • 【公告內容】

  • 一、本校教職員工安全衛生義務與責任 (一)身為本校教職員工義務與責任 1.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定期接受健康檢查,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每年接受特殊健康檢查。 3.發生意外事故時,依本校流程通報校安中心、總務處環安組及工作場所負責人,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住院、罹災人數3人以上,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部職安署。 4.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本校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其他安全衛生作業規範(如自動檢查、採購、承攬、健康保護計畫等)及相關行政指導。 5.參與各項安全衛生活動,提供相關建議。 (二)身兼本校工作場所負責人之義務與責任請詳閱本校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相關檔案】

  •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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