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4年5月5日消署危字第1140500172號函辦理。
二、據報載114年4月29日晚間,臺南市某高中生於麻豆區自家住宅進行硝糖火箭實驗時,因該火箭推進燃料之主要成分具易燃易爆特性,該生操作不慎,導致火災發生。
三、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請貴校於使用具易燃易爆性質之物品進行教學實驗、製作參展競賽作品或學習成品時,應於符合規定的實驗室,依學校實驗室相關安全指引規定之注意事項辦理。
四、本部業於108年5月6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62104號函檢送「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請貴校依上開指引持續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及落實消防法規定防火管理等事宜。
五、另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98條規定,應選擇適當之滅火設備,實驗室是否備有適當之滅火設備,請納入平時自我檢核項目。相關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之宣導文宣圖檔,除可參考前開指引外,亦可上本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職安法專區及其他安衛文件專區查詢。
六、如需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諮詢,可逕洽本部委託單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楊芷綾小姐,電子信箱:CL1007@cshm.org.tw,電話:(02)23218196分機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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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一、依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114年1月23日研展字第1143660039B號函辦理。
二、據統計資料顯示,國內近年來重大職業災害案例,有4成以上罹災勞工係工作年資未滿半年之新進勞工,此外,學生在實習工廠、實驗室、校外打工、實習場所等地方發生工作事故亦時有所聞。為了避免災害發生,讓學生在求學階段,透過參觀體驗汲取勞動權益及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將有助於提升學生未來在職場上的安全與健康。
三、因應數位化與資訊科技快速發展,該所以多元展示手法為出發點,「勞安加衛體驗館」展示著重體感,內容包括各類安全衛生防護具展示及預防墜落、感電、氣爆、被夾被捲、火災、化學災害、實驗室火災、職業病、局限空間災害、人因工程傷害、噪音危害等之知識,並透過3D影片及VR互動加深印象,現場並有解說人員講解,寓教於樂。
四、該體驗館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距離國道3號14K南港汐止交流道1公里,距離臺北捷運南港展覽館站或臺北環東大道汐止出口2公里。來館參觀之學校團體,並可申請遊覽車資補助,歡迎各級學校電洽該體驗館安排參訪,聯絡電話02-26607600分機7732、7736,詳情亦可至該所官網(http://www.ilosh.gov.tw)/便民服務/勞安加衛體驗館,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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